永德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二次招標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市政公用事業(yè)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云南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受永德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委托,經永德縣財政局批準,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確定永德縣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特許經營者,現(xiàn)誠邀符合條件的投標單位參加投標。
一、 特許經營項目概況
(二)招標人:永德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三)特許經營規(guī)模:永德縣現(xiàn)規(guī)劃城市道路停車泊位893個,未來可規(guī)劃城市道路停車泊位1700個,合計2593個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具體情況詳見招標文件)。
(四)特許經營權的主要內容、范圍及期限:
1、永德縣城市道路車輛停放收費已由永德縣發(fā)展和改革局舉行了聽證會,并已報請縣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現(xiàn)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1家特許經營企業(yè),按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確定的位置,由企業(yè)全額出資投資建設城市道路停車泊位及停車收費設施設備,并及時繳納特許經營權出讓費。特許經營者向社會提供普遍、連續(xù)、無歧視的停車服務,按批準的收費范圍和標準收費,特許經營期限為10年。特許經營權出讓費全額上繳財政,用于城市道路設施的維護和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2、經營期限屆滿后,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收回特許經營權。聘用人員由特許經營者自行安排,妥善處置。
3、招標特許經營期限為10年,其中本次涉及的特許經營權出讓費為前五年,五年特許經營權出讓費總金額為人民幣172萬元(大寫:壹佰柒拾貳萬元整),投標人的報價不得低于此價格,最終以中標單位中標價格為準。
4、五年后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可以視中標人的服務質量和經營能力決定是否繼續(xù)出讓經營權,如繼續(xù)出讓特許經營權,出讓價格按照當下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市場情況重新商定,如無法達成新的協(xié)議,則按規(guī)定解除經營協(xié)議,然后進行重新招標。
二、特許經營權出讓的主要條件
(一)特許經營者按照特許經營協(xié)議約定及時支付停車泊位劃線和按要求建設停車設施設備的相關費用,確保各類停車設施、設備正常使用。
(二)特許經營協(xié)議簽訂后,特許經營者在辦理停車經營備案、收費價格核定、專用票據領用等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
(三)特許經營者應當落實公示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停放車輛服務收費的管理形式、車輛類型、服務內容、計費單位、收費標準、投訴舉報電話等相關內容,嚴格按批準的收費標準和計費方式收費。
(四)特許經營者應當認真履行特許經營協(xié)議承諾和相關義務,接受主管部門及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管理和服務質量考核,保證向停車人提供普遍、連續(xù)、無歧視的停車服務。
(五)特許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遵守特許經營協(xié)議,建立并執(zhí)行經營服務、安全管理等制度。
(六)特許經營者應當保持經營地段的道路設施完好、停車標志標線完整清晰,服從應急搶險指揮,并為道路、市政、水務等設施應急搶險工作提供便利。
(七)特許經營者應及時按特許經營協(xié)議繳納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特許經營權出讓費。特許經營權出讓費全額上繳財政,用于城市道路設施的維護和公共停車場的建設。
(八)特許經營者應按特許經營協(xié)議約定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按規(guī)定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不低于合格等級。
(九)特許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轉讓、出租、質押、抵押特許經營權或者以股權轉讓等其他方式變相轉讓、處置特許經營權;
(2)超越特許經營協(xié)議約定的縣域、路段和泊位數量收費經營;
(3)將經營路段或停車泊位包租給商業(yè)、餐飲等臨街單位或個人;
(4)在經營路段安裝地樁、地鎖及其他影響車輛正常停放或道路交通安全的設備、設施;
(5)不按規(guī)定標準收費;
(6)按特許經營協(xié)議約定的服務質量信譽考核辦法,連續(xù)二次考核結果低于合格等級;
(7)擅自停業(yè)、歇業(yè);
(8)法律法規(guī)和特許經營協(xié)議禁止的其他行為。
(十)特許經營者違反特許經營協(xié)議的,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有權依據協(xié)議收取違約金,構成嚴重違約的,可以收回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權,并可實施臨時接管或指定第三方臨時接管。
(十一)特許經營者應當建立并執(zhí)行縣域巡查制度,對特許經營縣域內的違法停車、違法設置停車位、違法占道收費經營等行為負有巡查和及時舉報義務。
(十二)政府相關部門將對特許經營者履行巡查和及時舉報義務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并對特許經營縣域內的違法行為及時進行查處,維護特許經營者和停車人合法權益。
(十三)政府相關部門將對特許經營者的許可、備案信息、經營路段和停車泊位信息以及收費標準、收費人員等信息進行公示并提供查詢服務;按照各自職責對特許經營者執(zhí)行價格政策、繳納規(guī)費稅費、使用專用票據、執(zhí)行經營服務規(guī)范等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對相關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十四)經營期限屆滿后,特許經營協(xié)議自行終止,由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部門收回特許經營權。聘用人員由特許經營者自行安排,妥善處置。
(十五)特許經營其他條件根據公開招標結果予以確定。
三、投標人資格
投標人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yè)法人,注冊資本金不得低于100萬元;未在當地注冊的投標人,中標后須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登記注冊,成立全資子公司;
(二)投標人在臨滄市轄區(qū)內應有辦事機構和固定的辦公場所,企業(yè)經營范圍包含停車場管理或具備國家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三級以上資質(含三級);
(三)財務狀況良好,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或其他不良狀態(tài);
(四)具有依法繳納稅費和社保資金的良好記錄;
(五)具有實施特許經營項目必須的資金;
(六)具有履行項目所必需的技術、財務、經營等管理人員;
(七)有切實可行的經營方案;
(八)對投標人的其他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九)報名結束后,招標人將組織人員到投標申請單位在臨滄市轄區(qū)內的辦事機構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詳見招標文件。考察結果將作為評標時的評分依據之一。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一)凡有意向參加本項目的投標人在永德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廳報名。時間為: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天上午8:30時至11:30時,下午14:30時至17:00時。招標文件每套售價8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標不辦理招標文件郵購手續(xù)。
(二)報名時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須攜帶以下證件及資料: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副本);稅務登記證原件(副本);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親自購買招標文件時無須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注:以上證件及資料另須提供加蓋公章復印件 ,否則恕不接受報名。
五、 投標文件的遞交
(一)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二)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以上內容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標文件為準。
七、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標公告與有關的通知,將在云南省政府采購網:(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電子服務系統(tǒng)):(http://www.ynggzyxx.gov.cn/)臨滄市政務服務管理局門戶網:(http://www.lcszgj.gov.cn/),永德縣政務服務管理局門戶網:(http://www.ydzwfw.gov.cn/),永德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yongde.gov.cn/),永德縣廣播電視臺上發(fā)布,請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前隨時查看,以獲取最新信息。因投標人不留意網站公告,導致后果由其自行負責,招標人及代理機構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聯(lián)系方式
王玉華:13529980672
招標代理公司:云南旺和招標咨詢有限公司
聯(lián)系人: 高躍文 聯(lián)系電話:15769903112
2017年 6 月 30 日